
为使我校研究生党组织工作有一定规范,特制订本条例。
研究生党组织划归二级学院党组织管理,要设立单独支部。
三、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组建,支部一般由 3 人组成: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必要时可设支部副书记,研究生党支部委员原则上均由研究生党员担任。
四、研究生党支部的职责范围及考核办法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予以规定。
五、各支部除了贯彻执行党章第三十一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任务外,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协同级委会,做好本年级的思想政治工作。
2 、做好本年级党的组织发展工作。
3 、认真实行“三会一课”制度 ( 即支委会、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讲党课 ) 。
4 、按时收交本支部的党费。
5 、完成总支交给的各项任务。
6 、向总支报告工作。
六、党员的组织生活每两周一次,组织生活内容包括:
1 、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 、参观有教育意义的各种展览。
3 、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视、剧作品。
4 、交流学习经验。
5 、听报告。
6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 、分析党内外群众思想动态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
七、“三会一课”都要做好记录,记录本由上级组织统一发放,要做好保密工作,并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检查,用完要归入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