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及管理办法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奖学金的设定和评定条件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普通奖学金

1 、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

凡是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 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2 、普通奖学金标准

( 一 ) 博士研究生

1 、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 ( 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 ) 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 220 元。

2 、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 24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 260 元。

( 二 ) 硕士研究生

1 、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 180 元,

2 、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 20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 220 元。

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的优秀奖学金共分五种:“中央三台”奖学金、“星光”奖学金、“凤凰”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兼任助研、助管、助教奖学金,各种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各种奖学金所列的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为: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良好。

(4) 能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优秀奖学金: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 学位课、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3) 无故旷课者。

各种奖学金的具体条件由相关细则规定。

二、评选办法

( 一 ) 组织领导

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主管校长领导,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的评定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秘书为主,会同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具体实施奖学金评定工作。

( 二 ) 评选程序

1 、评比动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由二级学院领导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和人员比例,提出评比要求。

2 、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优秀奖学金的种类和等级,并在小班全体会上报告。

3 、酝酿提名:研究生以小班为单位在年度小结基础上推荐产生各类优秀奖学金的初步名单。

4 、汇总初选:由研究生秘书汇总酝酿名单,与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协商产生初选名单,并填写有关表格和材料,报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5 、初审公布: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全二级学院范围内预公布名单,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6 、学校评审:各二级学院将初审并预公布合格名单和材料按要求送交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把前 4 类奖学金送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助研、助教、助管奖学金由研究生处审核。

7 、全校公布: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张榜预公布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名单,征求全校师生意见。一周后以学校名义正式发文公布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校报上刊登。

其它有关问题

l 、获得前者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奖学金、奖学金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 、如有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内分别获得前 4 类中的几项优秀奖学金,其称号可以兼得,奖学金只发高额奖金一次,不累计发放。

3 、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立即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 、奖学金用途:

( 1 )获奖的同学应把奖学金用于有利于自己学习进步方面,不许铺张浪费,请客挥霍。

( 2 )其他同学不能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对获奖同学施加压力,提出平分或变相平分奖学金的无理要求。

( 3 )奖学金发放之后,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追回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等处理方式,并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