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研究生业务费
按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范围包括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试验费,必需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和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出差费以及聘请校外有关方面专家审阅论文和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时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我校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研究生兼任部分教学、科研工作
研究生兼任部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个人培养计划外任务。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承担的工作量给予一定补助费。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研究生兼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三、图书借阅
( 一 ) 凡我校研究生可持本人研究生证到图书馆流通保管利·领取借书证。
( 二 ) 研究生应爱护文献资料,违章或损毁图书资料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教育或按章赔偿。
( 三 ) 研究生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前,必须将本人图书证和所借图书交还图书馆,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研究生证管理
( 一 ) 研究生证系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研究生领到本人证件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抵押,否则按违反校纪处理。
( 二 ) 研究生如遗失本人研究生证,应及时按学校有关补办研究生证的规定补领。
( 三 ) 研究生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前,必须将本人研究生证交还学校,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在校住宿注意事项
( 一 ) 新生入学房屋分配由学生公寓办统一安排。在校生如需调整住房须经学生公寓办同意方可调整住宿地点。
( 二 ) 住校生必须持住宿证并交纳住宿押金,到学生公寓办办理住宿手续,领取房间钥匙,并按指定床位住宿。
( 三 ) 分配给个人所使用的家俱均由学校登记,归个人保管使用。毕业生离校时,在办理完家俱交回手续之后,学校再发给报到证。
( 四 ) 研究生宿舍配备的家俱不准拿出楼外,也不得将其它地方的家俱带出寝室。
( 五 ) 研究生宿舍楼楼长有权随时检查学生房间里的家俱、门窗、电器等设备。
( 六 ) 凡丢失损坏家俱或乱抄拿他人家俱者,视情况轻重,予以罚款。
( 七 ) 研究生不得私自拉线接灯。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和电加热器 ( 热得快 ) ,如有违反,除没收外,并处以罚款。情节恶劣者,除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或给予处分。
( 八 ) 损坏门窗、玻璃,由室长到楼长处办理申请赔款修理手续。
( 九 ) 研究生报修家俱、门窗和安玻璃等,一律要经学生公寓办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 十 ) 丢失钥匙需经二级学院办公室出具证明,到学生宿舍楼楼长处补领钥匙,并按规定补交钥匙费。
( 十一 ) 住宿研究生必须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宿舍卫生试行规定》。
( 十二 ) 研究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如发现留宿外人,处以罚款,并领其退出。
( 十三 ) 自行车应存放在存车处,楼道内严禁放自行车,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搬出,丢失概不负责。
( 十四 ) 研究生毕业或因故离校,必须向宿舍楼楼长退还家俱和钥匙,然后到学生公寓办领取住宿押金。
( 十五 ) 凡没有办理交接家俱、钥匙等手续的研究生,学校有关部门不给办理离校手续。